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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網訊(史小君 何海洋)近日,廣東省陸河縣人民法院依法執結了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件,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蘇某與黎某的土地權屬糾紛長達10年,歷經多次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2020年,蘇某又將黎某訴至陸河法院,請求黎某對其單獨所有用地43平方米停止侵權。陸河法院經審查并委托陸河縣自然資源局現場實測,依法判決黎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拆除其在蘇某宗地紅線內臨時搭建的棚,并將土地返還給蘇某。 宣判后,黎某不服,向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汕尾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判決生效后,黎某遲遲不履行法律義務,蘇某遂向陸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期間,黎某多次到紀委監委進行舉報,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 收案后,陸河法院院長高炯峰擔任該案的執行法官。高炯峰及時了解案情,與被執行人黎某積極溝通,勸其主動拆除,但黎某態度強硬一直不愿拆除。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糾紛,高炯峰與執行干警反復梳理案情,多次實地查看現場,又多次找黎某釋法說理,從誠實信用、鄰里關系、法律后果等方面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黎某終于同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動拆除鐵皮房、恢復土地原有模樣。 拆除之際,黎某與蘇某又因宗地紅線劃分問題產生矛盾,拆除進度再度擱置。高炯峰帶領執行干警多次到現場協調,并邀請陸河縣河田鎮政府及城北居委會干部到場一并做雙方思想工作。3月28日,在陸河法院、河田鎮政府、城北居委會的共同努力下,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執行和解,并約定了公用巷道、互相配合辦證等問題。當天,黎某按要求將剩余鐵皮房拆除完畢,雙方當場簽署了協議書和結案確認書。至此,這起長達10年的矛盾糾紛終于得到實質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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